这自然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一个宜居的、有生气的、充满活力的城市需要的是和谐城管,绝非暴力城管。城市管理是全方位的,整洁和井然的秩序如果依靠暴力来获取,那这个秩序所获得的就只能是短暂的安宁,而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危机。城管所做的,应是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服务,也应为那些生活困顿却无其他出路的商贩提供一个自力更生的谋生空间。
今天,我们见到了城管队伍太多的“强”,不由得我们不反思施行10年之久的城管制度。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宣武区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自那以后,城管有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尚方宝剑,职权一天天扩大,举凡市容环卫、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秩序、市政、
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管理、施工现场、城市河湖等等,都有其可管辖之处。然而,这些职权行使的法律依据却始终处于模糊地带,一些地方的城管主要依靠红头文件而非法律条文来“执法”。这就造成了部分城管队员的错觉,自以为权力很大,无所不管,而不把法律和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当成一回事,依赖于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却不知这只能加剧社会矛盾。或许这便是部分城管队员掉入违法陷阱的因由吧。
这样的因由却提醒我们,是到了该好好建设文明城管、和谐城管并好好反思城管制度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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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因由却提醒我们,是到了该好好建设文明城管、和谐城管并好好反思城管制度的时候了
这样的因由却提醒我们,是到了该好好建设文明城管、和谐城管并好好反思城管制度的时候了
这样的因由却提醒我们,是到了该好好建设文明城管、和谐城管并好好反思城管制度的时候了
地方或者在恶浊儿童染色体后和
地方或者在恶浊儿童染色体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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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ern oil pai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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